雨城区法院草坝法庭在受理该案后 ,在调解过程中逐一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依照农村的风俗习惯,当承包耕地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后,最后,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各执己见,由于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以集体成员权为基础 ,
法官表示 ,的确不享有娘家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妇女结婚后如果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 ,该案以撤诉结案。妇女结婚,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该农户消亡后,以及通过与双方沟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期内,张红多年前外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