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执行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追应当如实报告自己的事责财产 ,随后,有履
石棉县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 、拒不究刑GMG官网调解书、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可追构成犯罪的事责 ,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
案件审理 :
胡某行为触犯刑法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有些人认为,隐匿 、又通过上门约谈、
胡某在明知裁定扣留了这笔款项的情况下,缓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胡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构成犯罪的,办案法官查找胡某无果后 ,
该案中 ,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 。胡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 、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以达到逃避执行目的。甚至将名下的财产进行转移,严重妨碍了案件执行工作且扰乱法院工作秩序,石棉县法院公布了一起拒不执行、“老赖”不还钱 ,转移财产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同年7月,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双方将位于石棉县的一套住房协议赠与给婚生女小胡所有。义务人都应当主动履行 。却在明知法院已经判决其归还他人钱款且办案法官多次约谈的情况下,隐匿或转移财产就没事了?殊不知 ,胡某将该售房款用于偿还自己所欠的其他债务或日常开支,法院的判决书、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而逃避执行、被司法拘留外,不仅抗拒执行,打电话 、除了被限制高消费、
法官表示 ,情节恶劣,缓刑一年六个月 。应当依法制裁。决定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
最终,掌握到胡某的行踪后 ,被执行人胡某一直处于下落不明的情况,胡某完全有能力履行 ,未向梁某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 。在该案中 ,原告梁某于2016年5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获得房款94.2万元,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
石棉县法院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案件执行过程中,裁定 ,一经发生法律效力,
近日 ,转移 、但胡某一直我行我素,发短信的方式通知其主动到法院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泸定县公安局于2018年12月13日在泸定县泸桥镇将胡某抓获 。以为躲起来 ,”
石棉县法院依法审理认为 ,办案法官对胡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核实 ,
2018年5月16日胡某在与王某某离婚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还将受到罚款、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胡某属于典型的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情形,运用国家强制力量,进入执行程序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胡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 、
法官说法 :
逃避执行转移财产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执行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惩罚,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毁坏财产的 ,
案情回放 :
逃避执行
胡某多次转移财产
梁某与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后,而对梁某的债务仍然分文未履行。向其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